(1)補償準則
《土地管理法》實施的是適當補償準則,即需求安頓的農民堅持原有的生活水平。
(2)補償方法
《土地管理法》47條斷定了什物安頓和錢銀補償,在實踐中,什物安頓為主,錢銀補償為輔。城中村土地證手中,錢銀補償為主,什物安頓為輔。
(3)補償規範
《土地管理法》47條第四款,經過授權方法,由省、直轄市、自治區製定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規範。但補償規範並不完全一致,主要區別在於對宅基地使用權是否考慮補償。
一種狀況是以被拆遷房子建造投入的費用作為計價根底。
另一種狀況主要參考城市房子拆遷準則,將對集體土地上房子征收視為國有土地上房子征收,將區位價和房子重置價格之和作為被拆遷房子錢銀補償價格。
第三種狀況就是在遼寧省桓仁縣遇到的,僅僅核算房子底基占用的土地麵積,而不核算院落麵積。
(4)補償目標
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26條規定,地上附著物補償歸地上附著物的一切者一切。土地補償費歸集體經濟組織一切,安頓補助費歸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切。